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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女儿,离婚男方可以取得抚养权吗
3岁女儿,离婚男方可以取得抚养权吗 女儿刚满3岁,一直由男方父母抚养,但女方性格过于古怪,要求苛刻,多次以莫须有的理由指责男方父母抚养小孩不力,并多次当面恶意诋毁男方父母。由此持续引发了家庭矛盾。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女儿抚养权。由于女方父母有离过婚,虽然现在已经复婚,但女方父亲离婚后还有再婚,所以男方认为女方家庭氛围不具备抚养女儿,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男方争取抚养权吗?如果男方以女方家庭历史不适合抚养女儿为由要求女儿抚养权,男方应如何收集相关证据。
2013-10-08 17:03 冷月梳桐(贵州-贵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年10月09日 11时33分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0-08 17:07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你联系当地律师面谈。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8 17:14
可以提交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的
4 唐羽生律师  2013-10-08 17:05
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如何争取,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5 张  静律师  2013-10-08 17:34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 孙新律师  2013-10-08 17:52
孩子在2周岁~10周岁无法征求孩子意见,法官判决是以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为标准。
可以通过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7 110网律师  2013-10-09 11:32
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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