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的咨询 本人已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请求事项是支付工资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所写的事实是:本人与单位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单位开通知函,因业绩完成的不好通知我办理离职,本人认为单位是无故解除合同,实属违法开除。现在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通知我十天内提交证据。实际情况是:是签了两年的合同,但发现后期我索讨回来的合同上盖的不是自己公司的章,而是别人公司的章,因为当时我刚进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没多在意。签的是分空白的合同,我是合同的乙方,但甲方一栏却是空白的,连工资清单也是合同上盖章公司发的。所以觉得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单位事先预谋好的。现在要我提交证据,我只有客户同事的证人证言、一些公司报告、及跟公司的通话录音,只能靠这些提交到仲裁委员会证明我事实的劳动关系。问题:因为我在仲裁申请书事实一栏上写了签了两年的合同,那我提交证据的时候,需要把那份不是跟单位签的合同及工资清单提交上去吗,如果提交,那这份合同和工资清单又能证明什么事项,如果不提交,又会造成什么结果,请各位律师帮忙,谢谢!
2013-10-02 14:48 xhj964(浙江-金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2 14:50
按照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0-02 16:13
提交或者不提交,取决于诉讼的策略。证据是死的,人是活的。看怎么运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