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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楼房纠纷
关于楼房纠纷 我们一共四家翻盖老房子。我们的房子是先盖的,当时教育局在我们房子后面盖了商品房{算是我们这里最早的商品房}。两房之间只有三米的过道{过道已被他们阳台侵占,这个过道是公共过道}现在我们要盖三层,盖到两层时,高度已到后面房屋的3层半了。现在楼主不愿意了,三楼和四楼不让再继续盖,2楼要求赔偿采光权。请问我们现在应该采取怎样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0-09-08 16:02 DAS5539(河南-信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8 22:34
可以申请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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