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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前夫是否有权分我们家的拆迁安置房
请问前夫是否有权分我们家的拆迁安置房 我与老公今年9月已经由法院判决离婚了,但是去年我们的老房子拆迁了,他的户口在我们结婚后2009年就通过关系迁入了我们家的老房子,2012年房子拆迁了,当时动迁协议并未明确提到过每个人的份额,但因为房子比较小,有人均最低保障。我父亲是户主,他做主按动迁协议得到的补偿款的价位购置了动迁房,是期房2014年4月交房。2011年我前夫就以长期出差为由不回家,后来2012年经调查了解到他与其他女子长期同居在别处,我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现听说前夫打算等我们家的拆迁安置房拿到之后,来搞我们的拆迁安置房,请问在我与他已经离婚的前提下,他是否有资格来争拆迁安置房的份额?还是他只有权分得动迁协议上的份额?谢谢,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
2013-09-29 16:18 vivids……(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9月29日 16时53分
他没有权利要房,只有可以要求分割属于他的补偿款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29 16:28
他是无权要求分的
3 金雅东律师  2013-09-29 16:29
你好,看拆迁安置协议怎么定的。
4 王晔律师  2013-09-29 17:11
他可以要求分割属于他的补偿款。
5 孙新律师  2013-09-29 17:47
他没有权利要房,只有可以要求分割属于他的补偿款
6 110网律师  2013-09-29 17:51
你好,1、你们的被拆迁房属于公房还是私房、产权房,房屋的性质不一样,动迁利益分割也不一样。2、如果该房子有托底(人均最低保障),你老公的户口在该房内,那么该保障费用有你老公的份额,他可以分割该保障费用。3、为了最大限度维护你的权益,建议你把动迁协议拿到律师处进行咨询。
7 袁文祥律师  2013-09-29 20:20
动迁协议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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