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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 我是一名2007年毕业的大学生。在2008年3月份与一所公立高中签定了就业协议书,并且把报到证也派到该学校。在这里工作两年,在2010年7月份学校组织入编考试,我没有考上,学校因此而解聘了我。请问一下,解聘后,那么我找到新的用人单位,我的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是否可以从新办,程序是怎样的?谢谢!!!
2010-09-08 08:27 ZYY732……(山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9-08 08:28
一经就业,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就失效,且再次就业无须再办理。
2 孙新律师  2010-09-08 10:36
问一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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