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配问题 我是女方,于05年4月男方父母交的首付买的房子给我们结婚用。05年11月结婚,婚后有2个孩子,大的7岁,小的1岁,因为抚养孩子至今未曾工作,期间都是男方一人工作在还贷款。现在因为多种原因我想提出离婚,我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我还能争取一部分财产吗,还有抚养费的问题应该给多少钱呢。说具体点,谢谢你。
2013-09-28 14:45 138328……(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28 14:47
原则上是平均分的
2 孙新律师 2013-09-28 14:52
首先,两个孩子,小的因为还没过哺乳期,原则上应当由你抚养,大的双方可以协商抚养权,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其次,如果该房产系结婚登记前购买,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后购买,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后,抚养费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20%—30%。
3 110网律师 2013-09-28 15:10
离婚时,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两周岁小孩属于哺乳期,一般跟随母亲生活。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