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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并起诉离婚,法院判给被告5000元做为经济困难补尝,这样合理吗
男方出轨并起诉离婚,法院判给被告5000元做为经济困难补尝,这样合理吗 男方出轨,并起诉离婚,因被告有糖尿病,经济上有困难,所以前两次法院都没判离。
到第三次上诉,法院判决离婚。
1.判给被告5000元做为经济困难补尝;
2.老家房屋130平方米两层半楼房,婚后建造,因与叔(有智力障碍,未分家)一起建造,本法院不作分割;
3.由于原告有胃病(只是口头说),被告有糖尿病(有医院证明及每月所买药的发票),双方有病在身,对于各自债务自行负责;
4.对于被告提出的要求,法院不给予支持。
5.如不服判决结果,需15日内上诉
2013-09-27 16:46 笑对生活8(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3-09-28 07:19
1,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
2,5000元做为经济困难补尝,主要是看男方的支付能力及女方的实际困难。
3,赔偿或补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 宋鑫律师  2013-09-27 16:52
你好,不服,可以上诉。
3 刘祖虎律师  2013-09-27 17:05
可以上诉
4 付成刚律师  2013-09-27 17:11
这个基本上是合理的,也不要为了这几千块钱折腾了
5 110网律师  2013-09-27 17:11
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6 110网律师  2013-09-27 17:25
你好!不服判决,有权上诉。
7 孙新律师  2013-09-27 18:04
可以上诉。
8 110网律师  2013-09-27 20:13
不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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