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后租赁户不认可 甲方有一块工业用地,租赁了一小部分给一小工厂丙方,甲丙双方签十年租赁合同,三年后甲方把土地出让给乙方,(只有合同,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等)合同上注明一条(租赁户由乙方自行处理)前提是丙方从未交纳过约定租金.乙方按照甲丙双方所签合同还照样让丙方使用土地,厂房.但丙方也从未交过租金,还有两年就到合同期满了,丙方不认可土地已出让的事实拒不交纳租金.甚至扬言到合同期也不会搬走的.现在所有权是乙方的.应该怎么办?还是应等合同期满再解决此事?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关键是甲丙的租赁合同在先,而现在找不到甲方(已宣布破产)
2010-09-07 18:14 lingli……(黑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仁东律师 2010-09-08 05:22
可起诉丙方要求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