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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外墙渗水进屋,导致部分墙面及木地板受损,谁来赔偿损失?
商品房外墙渗水进屋,导致部分墙面及木地板受损,谁来赔偿损失? 我是于2011年7月份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就在前几天2013年9月24日,因刮风下大雨,外墙不知什么地方,惨了很多的水进屋。物业来查,说是玻璃窗角落的胶皮烈开导致(注明:该玻璃窗是购房之前就是开发商己经装好了的)。
    因为惨水进屋,导致我家主卧室部分墙面受损,木地板凸起严重,直接损失金额大约在3000元左右,至今物业想不了了之!(注明:现在的物业,就是开发商)
    请问诸位律师,我购房才两年多,这是谁的原因?又应该由谁来赔偿我的损失?如果物业不与理会,我若起诉,胜算概率有多大?谢谢!
2013-09-27 09:49 a18886……(湖南-常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9月27日 09时51分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孙新律师  2013-09-27 09:58
是开发商的责任,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修理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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