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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关于治安调解的问题!
咨询下关于治安调解的问题! 你好!前几天因为琐事和同事发生纠纷 打架对方两人持刀砍我的过程中我把其中一个人的刀强过来了,把对方砍伤了。。。之后经过派出所调解。赔偿对方医药费。。签了治安调解协议书。
现在对方还有没有可能再要求进行赔偿!对方认为签的调解协议没用!要求继续赔偿!让还到派出所去协商!!派出所并没有通知!我该不该去。。。求解!
2013-09-25 23:55 r55096……(北京-大兴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9-25 23:56
签了调解协议就没事了,除非有新情况产生。
2 孙新律师  2013-09-25 23:57
即使签了治安调解协议书,对方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3 李同红律师  2013-09-26 07:11
按调解协议履行即可。
4 靳双权律师  2013-09-26 08:21
即使签了治安调解协议书,对方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5 怀向阳律师  2013-09-26 08:24
你好,如果签订调解书的当时,写明你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受到的人身损害,你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对方反悔,要求重新调解,你作为当事人,还是要参加调解的。
6 李建成律师  2013-09-26 09:37
你好,应当根据协议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7 孙新律师  2013-09-26 09:41
就看伤情如何了,如果是轻微伤,不够刑事犯罪,可以拒绝对方的过高赔偿要求
8 孙新律师  2013-09-26 11:19
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即可。如果对方有证据显示有增加了新的损失,可以追加。但是不能答应对方无理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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