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山西我想咨询下、关于入赘到女方遇到的离婚财产分配问题,2009年9月我与爱人结婚 我在山西我想咨询下、关于入赘到女方遇到的离婚财产分配问题,2009年9月我与爱人结婚,由于我工作在爱人地,她家也没儿子,当时就到她家做了上门女婿、婚后生了一男孩,结婚前我家买的车子、她家买的房子。但车子上的是她的户。婚后她一直都没工资,现在她在我无过错下提出离婚,如若要离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我工资平均月3000。我能要求补偿吗?孩子如今3周多她也不会给我。她现在只是把车子给我、其他的都不给。再补充下、婚后我们一起买了个车位花了68000我出了35000。
2013-09-23 23:55 微信用户(山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24 07:59
原则上是平均分的
2 孙新律师 2013-09-24 09:21
按你的描述,离婚的话,1、车子、房子均属于你们的婚前财产,并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车子依法归你,房子依法归对方。2、孩子3周多,一般应该归母亲抚养,由你付抚养费。3、不存在请求经济补偿的情形。4、购买的车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一方享有车位并给予另一方一定补偿。
3 闫小平律师 2013-09-24 10:13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1、房子、车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不分割;2、不补偿;3、孩子一般随母亲;4、车位是共同财产分割。
4 孙新律师 2013-09-24 11:41
平均分割共同财产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06 21:46
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