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问题~~~ 最近有一门面要装让出其承租权利,也就是通常说的门面转让
门面产权属于地区国税局所有,该门面转让多次,可是国税只和第一任承租者签订了合同,不和后来租赁门面的商家签订租赁协议,最初合同中还规定了门面不能转让和转租,可是多个商家都进行了转让,国税局并没有阻止。
请问,这样的门面如果我转过来,如被国税局收回,或者第一任承租者不承认转让事实,我有什么办法来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呢?
请问,如果发生了这些事,我可以向转给我的商家进行索赔吗? 如何索赔?
门面产权属于地区国税局所有,该门面转让多次,可是国税只和第一任承租者签订了合同,不和后来租赁门面的商家签订租赁协议,最初合同中还规定了门面不能转让和转租,可是多个商家都进行了转让,国税局并没有阻止。
请问,这样的门面如果我转过来,如被国税局收回,或者第一任承租者不承认转让事实,我有什么办法来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呢?
请问,如果发生了这些事,我可以向转给我的商家进行索赔吗? 如何索赔?
2010-09-06 22:09 zhouxu……(湖南-长沙)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6 22:52
关键是你现在向谁交付房租?如果是向国税局,那说明国税局已经承认你的承租权。
2 110网律师 2010-09-06 22:52
你是有风险的。
3 刘江律师 2010-09-06 22:58
有很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