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7级用人单位应赔付多少费用? 我老挑2008年11月22日给生猪食料厂做天工被机器打断右手除姆指外四根手指,2009年1月15日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为7级伤残。到今天为止用人单位还未付1分钱,目前医疗费、车费以花去3万余元。请问用人单位还应该赔付多少费用?各项标准是多少?我要的急,谢谢!
2009-02-01 13:51 jzgdq(四川-阿坝)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2月01日 13时57分
同意王建华律师的意见。
2 110网律师 2009-02-01 13:5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孙新律师 2009-02-01 15:30
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维护权利,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4 杨一林律师 2009-02-01 19:10
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5 李英俊律师 2009-02-03 20:38
必须在一年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你所说的鉴定是省医院的,不符合法定程序.建议找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