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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商场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半年了,因为某些原因,想辞职
我在一商场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半年了,因为某些原因,想辞职 我在一商场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半年了,因为某些原因,需提前两天辞职,公司不批准,还有记旷工,一天按三天罚款。这属于违法吗,该如何处理
2013-09-21 09:22 159..(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9月21日 10时34分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21 09:23
可以辞职的
3 宋鑫律师  2013-09-21 09:26
没签订劳动合同,可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4 朱君秀律师  2013-09-21 09:45
答:违法。申请劳动仲裁。
5 刘振海律师  2013-09-21 10:22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双倍赔偿工资。  
无社保可以随时辞工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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