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我们这边是农村,最近几年政府对土地实施征用政策,有赔款和房子安排,按人头分配
邯郸市高开区与邯郸县交接处永久租用农民土地现在政府计划征用
政府要是征用老百姓土地,需不需要公告?补偿标准?
我已于前夫离婚 我和孩子的户口还在前夫老家农村 现在前夫家里的土地被政府征用
请问:当地政府征用土地,任何地方征用土费国家有没有统一标准。
政府在我们村征用土地180亩也不知道是干什么?
政府征用农村土地
政府造路征用土地很不公平,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