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产纠纷案
房产纠纷案 91年分家时将70年代两间厨房,随地划分给我,暂由父母居住待后商量处理,但父母一直随我们居住,94年父母有将此房满住我们赠予他人而且办理房产证,是否凭赠予手续就能办理,不需我们到位,请问这种情况赠予手续是否合法,要不要先撤销分家协议,分家书与赠予书皮能否享受同等权利
2010-09-06 11:32 清娴(江苏)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