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合同未明确房款,置业计划书标明的价格是否可以作为开发商认定价? 本人于今年2月订购的房,但当时该订购的楼层未有预售证,价格未定。但到了今年7月21日预售证拿到后通知我们交首付,价格定在42.26万总价款,但只是写到置业计划书非正规合同里面。但直到9月13日再次通知我们过去交首付的当天还是这价格,但到我们过去的当晚开发商就以现在房价已涨为由,给到现在的定价45.37万。如何维权,拿到之前销售代理给到的价格。难道该位销售人员的作为不代表该开发商代理销售商行为?
2013-09-20 16:55 gef(广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9-20 17:03
可以起诉解决!
2 陈祖权律师 2013-09-20 19:29
你可以要求按照原来的那个价格签订合同,开发商不同意的话,你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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