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老板拖欠我工资2250元,一直不发,我辞职然后向当地仲裁办提请仲裁,在整个仲裁过程当中老板一直都未出现,也不理会,最后仲裁办裁定单位应赔付拖欠我的基本工资加双倍工资共计40000余元,最后无奈,仲裁办建议我向法院执行庭提请执行,我随即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执执行厅提请执行,在执行主管人员向我索要所谓500元跑路经费后答应开始受理此案,随后执行厅约见我和公司老板,并一再强调和威胁让我们写下和解协议,只赔付基本工资22500元,无奈只能签字,在想如果能给也就不追究了,可是事后至今好几个月过去了。早就超过了和解协议赔付的期限,其中就打通过一=一次电话给执行人员,到现在一直不接电话也不回复短信,求助,我该怎么办?????
(富平法院办理此案件)
(富平法院办理此案件)
2013-09-20 10:26 姚永红(陕西-渭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3-09-20 10:38
超过六个月不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20 10:38
你好,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回复请采纳。。。。。
以上回复请采纳。。。。。
3 杜凯律师 2013-09-20 22:06
超过六个月不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20 23:22
到法院找他呀!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21 15:53
可以要求按照原来的40000元执行。超过半年后,申请中级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