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关于借钱给人还款期限的事! 请问各位律师,我在08年7月借了钱给朋友,他也写的借条,也按了手印。但是借条上写明了在2010年7月才还钱,2年时间。现在问这个借条有效吗?是不是借钱不能超过2年的还钱期限?只有2年的法律效率???过了就没用了?如果是,我该怎么办?
2009-01-31 11:50 烦心人(广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1月31日 13时11分
第一、该借条现在肯定还有法律效力;
第二、就算过了2012年7月,只要你处理得当,有证据可查,对方还得还钱
第二、就算过了2012年7月,只要你处理得当,有证据可查,对方还得还钱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31 12:05
借条有效。
3 张仁东律师 2009-01-31 11:51
该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4 110网律师 2009-01-31 12:04
有效。2年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还款到期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要到2012年7月。
5 110网律师 2009-01-31 13:41
你的担心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