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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引起的人身伤害案
房屋漏水引起的人身伤害案 因我同楼上房屋漏水发生了肢体冲突,我把对方打成轻微伤,我被对方打成轻伤,同对方在派出所达成协议后对方拒不履行协议。协议只是要求对方把水修好。找派出所说已经协议好了,而且还很凶。我该怎么办。是否还可以追究对方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2013-09-17 11:16 马才武(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3-09-17 11:22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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