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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婚前女方出资购买住房,用男方公积金还贷,贷款余额部分有女方结清.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按什么比例分配?是否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2013-09-17 10:54 zss369(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福律师  2013-09-17 10:58
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主张平均分割。
2 韩士队律师  2013-09-17 11:42
尊敬的网民,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适用本条的前提条件是以个人名义贷款,出于对您负责人的态度,我跟您确认一下,贷款是男方贷的吗?
您可拨打我们的免费法律服务咨询热线或来所面谈。 我的补充: 2013-09-17 11:51

如果男方有出轨行为,你又能提供足够证据能证明的话,可以要求一定赔偿。

3 刘秀章律师  2013-09-17 12:35
实际出资比例
4 孙新律师  2013-09-17 13:24
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男方补偿。公积金及婚后收入本身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所谓谁还贷问题,属于共同还贷
5 徐卫东律师  2013-09-17 14:17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 孙新律师  2013-09-17 14:30
尊敬的网民,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适用本条的前提条件是以个人名义贷款,出于对您负责人的态度,我跟您确认一下,贷款是男方贷的吗?
您可拨打我们的免费法律服务咨询热线或来所面谈。
7 孙新律师  2013-09-17 14:36
发生混同的话,一般按共同所有计算,以平分为原则。
8 孙新律师  2013-09-17 19:42
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男方补偿。公积金及婚后收入本身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所谓谁还贷问题,属于共同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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