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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先付全款一年半后过户有什么不妥之处?
二手房交易先付全款一年半后过户有什么不妥之处? 二手房交易先付全款一年半后过户有什么不妥之处?应给怎么办,怎么签订协议?应该准备什么手续?
2013-09-16 11:43 邓成刚520(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3-09-16 16:29
签订好合同即可,但存在风险,房产仍然属于原房东的,防止对方一房二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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