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铺合同问题 本人今年1月份在东莞樟木头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租了一间铺子(押金:RMB5000元,管理费:RMB4800元/年),合同中写到预计5月1日开业,但5月1号未能开业,6月份又发了一份通知写到开业时间为9月15日,现在已到开业时间,却还未开业,到找他们问具体开业时间是哪天时,回答却是赶在10月1日,而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可当我谈到退时,怎么也不给退,请问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直接退呢?
2013-09-15 19:38 xujuan……(广东-东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9-15 22:27
按照合同主张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9-15 19:48
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所交款项。
3 宋鑫律师 2013-09-15 20:17
你好,可以,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李建成律师 2013-09-15 21:53
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所交款项。
5 李翠英律师 2013-09-15 22:24
可以诉讼索款。
6 110网律师 2013-09-16 17:07
对方没履行合同,可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