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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外打工,是否自动丧失了原户籍的一切权益。
出外打工,是否自动丧失了原户籍的一切权益。 1977年我的户籍迁入该村,并且分得承包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在该村未拥有房产;现该村试点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整体拆迁安置。有些人认为我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在村里居住,认为我丧失了该村的村民资格无法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问:“在外打工是就否丧失了原户籍所在地一切权益?”
2013-09-14 11:35 jhzone(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9-14 12:07
有这样的案例。认为你没有履行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责任。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9-16 15:05
不会丧失
3 徐志远律师  2013-09-14 11:43
如果你有宅基地,不丧失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力。没有宅基地,没有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3-09-14 11:54
只要你的户籍在村里,就可以享受村民待遇。
5 胡爱军律师  2013-09-14 12:05
你得户籍在本村,就应当享有集体组织成员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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