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本人由于与女方认识5个月闪婚,婚后女方懒惰,在将近2个月后,精神又有些问题,不是本人和我父母造成的,由于女方父母把给她的聘礼钱中的2W借给她弟弟,所以精神就出现问题了,她十分吝啬。
本人现在不知道能和她离婚么?如果可以,还想知道是否能够让女方偿还聘礼钱?
本人现在不知道能和她离婚么?如果可以,还想知道是否能够让女方偿还聘礼钱?
2013-09-10 21:03 liuche……(北京-房山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9月10日 21时04分
你能离婚。 我的补充: 2013-09-10 21:07
首先,你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其次,你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9-10 21:04
可以的。
3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9-10 21:06
可以协商或诉讼离婚,退还彩礼没有依据
4 陈晓云律师 2013-09-10 21:07
可以离婚,已经登记并共同生活,离婚时女方不必退彩礼
5 徐卫东律师 2013-09-10 21:17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如下情形,您无法主张对方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