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 您好,我和我丈夫认识4年,今年5月2号结婚,7月末买了一个房子,首付14万,其中10万是他爸妈借的,另外4万是他家给我的彩礼钱,购房合同是他一个人的名字,贷款也是以他一个人的名义办的,现在他要和我离婚,房子怎么处理?有人告诉我是:房子大部分首付是他家借的,其余的也是他家给我的彩礼钱,结婚时间短,理应返还彩礼钱,也就是我离婚了什么都没有,是这样吗?
2013-09-09 16:58 953872……(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9-09 17:27
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原则上不返还彩礼;对于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结合首付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房子归男方所有,您可以要求合理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3-09-10 08:28
你好,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不予退还彩礼,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您有权主张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