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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你们好:
    我和前妻是自由恋爱结婚,并生有一女。在女方刚怀孕期间其父母公开反对我们有孩子,在女儿一个月大时女方以挪尿窝为由回到娘家,在以后的两年中没有回家,多次想接妻子和孩子回家,都因女方父母和其本人提出要买房子为由而拒绝。单位和朋友在背后多有议论其有外遇,使我抬不起头来,我因一时想不开离家出走近一个月。回来后经一年多,多方调解未能再共同生活,在女方的强烈要求下离婚。离婚协议是民政部门规定的条款拟定,女儿归女方抚养,财产归女方,抚养费每月400元,给付至孩子参加工作。在此后我和女方口头商定一年一给付,出于对女儿的考虑存款存在女儿名下。此后因我未能请假被单位辞退,在外地找到了份工作,近期回到家中,本想多看看孩子,可遭到女方家及女方家属的重重阻挠。在此后我想与女方在孩子的抚养和探视权进行协商都未能见到女方。
2013-09-10 17:14 klx479(北京-西城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9-10 17:16
你好,可以诉讼维权。对于孩子的抚养权:
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抚养费:(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适应定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2 李建成律师  2013-09-10 17:20
您好!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3 徐卫东律师  2013-09-10 19:28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行使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4 王艳玲律师  2013-09-10 19:48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5 孙新律师  2013-09-10 20:00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6 风志律师  2013-09-10 21:06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详情可来电咨询。
7 怀向阳律师  2013-09-11 08:24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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