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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五人共同赡养父母,但是老人的房产证是她的名字,但是她说只给其中四人,是否合理?
兄妹五人共同赡养父母,但是老人的房产证是她的名字,但是她说只给其中四人,是否合理? 老人无论生疮害病,请客摆酒,所有大的开支都是由兄妹五人共同承担费用。老人的房产证上目前是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有姊妹说出来那个房子是他们四个出钱买的,没有另一个人的份。老人也按照这个说法说是只有四人出了钱,另一个以后不能继承。但是当时购房的时候,老人没有把五人叫到一起来说出钱,其中那个人蒙在鼓里。现在却以没有出钱为由,说没有那个人的份。请问是否合理?
2013-09-10 16:02 合理解决(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9-10 16:44
建议协商解决,老人的财产其自己有权处分
2 辛艳茹律师  2013-09-10 16:05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老人的财产其自己有权处分
3 徐卫东律师  2013-09-10 17:06
既然房产属于老人的,老人有权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4 陈晓云律师  2013-09-10 21:33
老人有权处分她个人财产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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