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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瞒着丈夫购得的房子,离婚时丈夫可否分得部分产权?
妻子瞒着丈夫购得的房子,离婚时丈夫可否分得部分产权? 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在外地用其父亲的钱瞒着丈夫在外地购得一套房子(房产证只写妻子的名)。后来被丈夫发现了,两人闹的不可开交,直到闹离婚。丈夫要求分得那套妻子私自购买的部分产权,而妻子说购房款是她父亲给的,没有丈夫的份。丈夫不服,但不知要求是否合理,请律师给予帮助.请解答时给予简单的解释或给出依据,谢谢。
2013-09-09 15:30 qll299(辽宁-沈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9月09日 15时54分
全是她父母出资的,是她个人财产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9-09 21:20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3 孙新律师  2013-09-09 15:33
您有权分割妻子隐瞒擅自购买的房,因在婚姻存续期间买且是她名,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至于出资时另一法律关系。
4 110网律师  2013-09-09 15:38
可以分得那套房产
5 110网律师  2013-09-09 16:59
是她个人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3-09-10 00:14
可以分得那套房产
7 孙宝华律师  2013-09-10 10:19
如果能证明全部是女方父亲出资的话,可以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完全由女方所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欢迎您打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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