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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拒绝乙的要求吗?(2问题)
我可以拒绝乙的要求吗?(2问题) 您好,本人住国有公房,与邻居在门前的双方公用面积有过约定(1年多前定的)。前几日那邻居将他的房子卖给了乙。问题1:乙现要求重新划分公用面积,本人认为乙买了前者的房子,继承了前者的使用权,无权再进行变更,故拒绝了乙的要求,2,前者的房子已卖掉,前者还可以来要求变更吗?谢谢。
2010-09-03 10:06 cbl1460(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03 10:42
    公用面积不应当只给你们两家公用,你们两家对公用面积进行协议使用,原则上讲均属于无权处置。
2 110网律师  2010-09-03 10:56
你好,你们这个属于地役权,对于地役权约定如果之前没有登记的,那么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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