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是诈骗罪吗? 你好本人是周六福的收银员、在2013年9月3号晚上、两个中年妇女先是选好了一条黄金手链、在买单的时候、刷卡不成功、刷卡纸也没有出来、就是没有签字、然后他们又去挑了另外的黄金产品、而在第二次买单的时候、只是补回与第一个产品的差价、而卖完单后、两人匆匆离去、留下了姓名和银行卡号、她们是不作为、即告诉知事实真相的义务、这样算是诈骗吗、如果不是、找不到他们本人、这样的是事情该怎么去解决呢、希望能给点意见、谢谢、谢谢你
2013-09-06 13:18 周名乐(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鑫律师 电话:13922160908 2013年09月06日 13时20分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2 刘振海律师 2013-09-06 13:26
对方不当得利,可起诉索赔
3 110网律师 2013-09-06 14:21
不是诈骗,是不当得利,你们可以起诉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