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去年发生工伤,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把我告上法庭,说没劳动关系,赔偿不该是他们,说应该向他的承包方要,可用人单位和承包方没签合同,承包方又是自然人,可法律明确用人单位应承担主体责任,劳动仲裁中我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说没劳动关系,也不承担赔偿,有工伤认定就有劳动关系呀,可用人单位就说没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请求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到本案审理结束?求好心人帮帮忙!!!
2013-09-05 21:17 风花雪月(陕西-榆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余伟安律师 电话:18966826189 2013年09月06日 12时33分
随着工伤认定结论生效,劳动关系已经无需再确认。如果要一次性解决所有待遇问题,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能享受全部待遇。具体可以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2 康治斌律师 2013-09-05 21:19
建议积极应诉,不可以请求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到本案审理结束。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9-05 21:35
不需要按照单位的意思,积极参与案件庭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