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变相》辞退怎么办! 我10年11月开始在交警大队上班,到了13年才由劳务派遣公司和我签劳动合同,合同日期是写从2012.6月-2014.6月年用工时间,由此之前一年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现在交警队把用上级安排要求这个理由把我调到防暴大队上班,但是我不想去,现在交警队说不要我上班了。经过劳务派遣公司调查,也没有换回余地,说补偿我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合同。这样合理吗?
2013-09-05 17:38 wolaiz……(广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祖权律师 2013-09-05 20:08
从法律上讲,你不是交警队的人,所以交警队这不叫辞退,是把你退回派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