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行驶的农村公交车从105国道向左转弯进入县道,转弯的过程中售票员打开车门,车未停稳,让乘车人下车转车,结果,乘车人头部被摔伤,请问这样的事故责任怎样划分?我们的治疗费用该不该车主支付?如果车主不支付,向人民法院起诉能胜诉吗?
2010-09-02 11:38 sRj7142(安徽-阜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0-09-02 13:24
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根据你的陈述工交车肯定是有责任的。可以要求工交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0-09-02 11:40
由于公交车的原因造成受伤,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所有费用
3 孙新律师 2010-09-02 11:40
可以要求公交车赔偿的 公家车是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