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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因感情不合要求离婚是否礼包和金器都应退还男方?
女方因感情不合要求离婚是否礼包和金器都应退还男方? 结婚半年,女方因感情不合要求离婚是否礼包和金器都应退还男方?
2013-09-03 13:52 中学教师(湖南-岳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9-03 14:13
礼金和彩礼都是不退的。
2 110网律师  2013-09-03 14:03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 陈晓云律师  2013-09-03 14:15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4 李芬团队律师  2013-09-03 14:42
你好,已经登记结婚和同居生活后离婚是不需要退还礼包和金器的。
5 韩文超律师  2013-09-03 15:07
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无需退还礼金。
6 110网律师  2013-09-03 15:12
男方有权要求退回,但是女方可以抗辩争取少退或者不退
7 110网律师  2013-09-03 23:29
如果男女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已共同生活,彩礼与金器可不予退还。
8 110网律师  2013-09-04 09:36
一般不需要
9 110网律师  2013-09-04 15:59
一般来说礼金和彩礼都是不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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