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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一年!登记半年,性格不合,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该怎么办?
同居一年!登记半年,性格不合,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该怎么办? 同居时在我家住!女友对家人有意见!相处久了开始对我和家人要求多多要家人处处就着她,在家也和她大吵架了几次!不过最后还是登记了,现在和她性格不合怎天吵架,我想离婚,请问要赔偿吗?
2013-08-07 22:20 zq2279……(广东)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8-08 17:51
赔偿没有依据
2 110网律师  2013-08-07 22:25
没有什么过错就不要赔偿的。
3 李建成律师  2013-08-07 22:26
没过错的话,就不需要赔偿
4 张晓雪律师  2013-08-07 22:34
无赌博无吸毒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你无需承担责任。
5 刘青芳律师  2013-08-07 22:45
你好,不需要赔偿的。
6 江珍来律师  2013-08-07 23:38
就你描述的情况来分析,你们双方都不存在婚姻法上的过错行为,因此,离婚的时候都不需要赔偿对方。
7 110网律师  2013-08-08 12:36
你好,除有证据证实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四种情形,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提起赔偿诉讼,其他都不是赔偿的法定情形。
8 宋鑫律师  2013-08-08 13:50
你好,据你所述,不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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