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组织卖淫的案件 今年我有个朋友开了家桑那店,里面有些是卖淫活动,前不久被警方查处了,我朋友只是名义上的老板,真正幕后的老板却跑了,如果全部的罪行都加在我朋友身上,这会是一个怎样的结果?刑期可能会多久?
2013-09-02 20:49 357620……(福建-泉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9月02日 20时53分
具体刑期目前不好作出承诺,要根据案情综合判断。因此,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到看守所会见,深入分析案情。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09-02 23:12
涉嫌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去看守所会见,并和公检法沟通阅卷,了解案件情况后,制定辩护方案,尽可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你可以直接联系我,我会依法争取减轻处罚。
3 110网律师 2013-09-02 22:53
具体刑期目前不好作出承诺,要根据案情综合判断。因此,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到看守所会见,深入分析案情。
4 厦门叶律师 2013-09-02 22:54
具体刑期目前不好作出承诺,要根据案情综合判断。因此,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到看守所会见,深入分析案情。
5 110网律师 2013-09-02 23:03
组织卖淫罪,量刑五年以上,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请来电咨询。
6 110网律师 2013-09-03 16:48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