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房,写在一方名下,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结婚后我父母的一套农村老房,20年以上既无房产证也无土地使用证明。现在房子拆迁分到两套住房。一套在我名下一套在我姐名下。老房已拆,楼房还没有盖。请问我名下的楼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不属于,离婚时我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才可以证明。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2013-08-31 19:25 zekurt……(山东-聊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年08月31日 20时02分
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有法律效力
2 徐志远律师 2013-08-31 19:57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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