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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中,其中一方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夫妻中,其中一方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亲于2010年二婚。现居住房屋为2008年拆迁安置房,房屋面积76平米,房屋所有权归父亲和女儿(本人)共同所有。拆迁安置时房屋差价以及装修用款均为女儿支付。目前该处房屋面临再次拆迁安置,请问如果再次拆迁安置,此房屋的所有权父亲的二婚妻子是否享有?如果父亲去世,其是否有继承权????
2012-07-16 15:35 月亮妈妈(四川)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2-07-16 15:45
再次拆迁时,房屋所有权为你们父女。如果你父亲去世,他的份额其合法的妻子是有继承权的。
2 110网律师  2012-07-16 15:48
不享有;如果父亲未立遗嘱,二婚妻子享有法定继承权。
3 110网律师  2012-07-16 15:49
要看现在的安置合约的内容来定,如果仅对原房产进行拆迁置换,不产生新的内容,那你父亲的现任妻子不享有;如果拆迁安置的是按家庭成员来确定的,则可享有
4 都燕果律师  2012-07-16 15:58
妻子有继承权,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5 孙新律师  2012-07-16 16:15
你好,父亲去世的话有继承权的。
6 110网律师  2012-07-16 16:45
你好,不享有的,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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