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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江西,我想咨询一下双方委托法院安排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时候我没时间去
我在江西,我想咨询一下双方委托法院安排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时候我没时间去 我在江西,我想咨询一下双方委托法院安排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时候我没时间去,鉴定结果上的身份证号码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鉴定结果是否无效?
 被鉴定人是骨折,但出事之前就因骨折留下过后遗症是否会影响鉴定结果呢?
2013-08-30 11:58 微信用户(江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晓辉律师  电话:13707985422  2013-08-30 14:24
有效的。
2 钱亚芳律师  2013-08-30 12:22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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