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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合同的问题!
关于工程合同的问题! 您好!我们签订的是工程合同。现在甲方突然要求已开工的继续施工直至完工,未开工的不得开工。我方并未有任何违约行为。我想请问,甲方这种行为是属于违约吗?另外,合同上写着协商不成,提交工商仲裁委员会仲裁。那么,我们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吗?谢谢!!
2013-08-29 11:15 凭海听风(广西-南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8-29 11:17
属于违约,你们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8-29 11:23
您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纠纷解决方式的,按照合同的约定。
3 110网律师  2013-08-29 11:38
甲方要求终止履行尚未开工的工程部分如违反签订的工程合同,则甲方违约,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有仲裁协议约定,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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