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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赔偿?
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赔偿? 8月11日中午12点半左右,一辆唐山牌照的水泥车载着满车水泥,从承德市兴隆县安子岭老虎沟水库坠水,导致车上三人全部落水身亡。经调查,车上的司机和两名装卸工是徐某所雇用,落水的车辆不是徐某的车,是其朋友齐某的一辆漏验的报废车,几次找到徐某,徐某却推辞说等责任认定下来再解决。请问这种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谁该承担多少责任?两名装卸工应该找谁负责赔偿?到现在事隔20天有余,交警队仍不下发责任认定书,手续不全起诉都无法进行,该怎么办?
2013-08-27 21:29 sq666(河北-唐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8-27 21:38
有无挂靠公司
2 孙新律师  2013-08-27 21:39
既然受害人与徐某是雇佣关系,那么受害人家属可以起诉徐某,主张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3-08-28 08:23
你好,属于单方事故,应认定司机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可以来电详询。
4 孙新律师  2013-08-28 19:13
属于单方事故,应认定司机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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