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后续治疗究竟是单位出住院费还是个人自己承担 您好;请问工伤在治疗期结束后仍需治疗的,单位答应借款让再去治疗,但说借的款以后要从个人其他账户把这个借款扣回去。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具体违反了那条规定?
2013-08-27 17:16 xiaoca……(陕西-延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3-08-27 17:47
这样做不合法,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27 19:21
治疗职业病的后续治疗费用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