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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纠纷 我在外贸公司任职期间,以公司代表的名义为公司签了一份订单合同,采购方付我公司十七万订金,订金是直接从网上转帐到我名下银行的帐户,分两次转。其中我们给到工厂的订金为七万,另十万我老板另做他用。现在老板回国了,也不回中国了, 之前欠了工厂十万没付,现在工厂不愿意再做订单,如果这样,我是否要为合同负法律责任? 问题补充:如果不能交货或退款,采购方会起诉,那么我是否要为这份合同负法律责任?
2010-08-31 10:14 小小LM(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孔令威律师  2010-08-31 10:23
你好,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详情可以咨询我!
2 110网律师  2010-08-31 10:43
不用负责.
3 110网律师  2010-08-31 11:14
如起诉,可来电联系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0-08-31 14:11
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0-09-01 14:48
你代表的是公司,权利义务应由公司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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