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合同 第三十四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约定地)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下面这个约定有法律效应吗)
这个是约定:如出现纠纷,用户和网易公司一致同意将纠纷交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
就是一定要去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当地的不行吗。签合同地点是当地。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下面这个约定有法律效应吗)
这个是约定:如出现纠纷,用户和网易公司一致同意将纠纷交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
就是一定要去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当地的不行吗。签合同地点是当地。
2013-08-27 14:53 hwla12……(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年08月27日 14时54分
那就是天河区法院管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