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纠纷 我因财产纠纷被女方告至法院。一审判决我不服上诉至中院。在中院法庭上我出示了大量证据。中院以原审判决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请问我在中院出示的证据是否发回,若一审再次开庭我是否重新准备一套在中院出示的证据。若一审法庭再次开庭还能是原一审那个法官吗?
2013-08-27 12:49 337886……(黑龙江-大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8月27日 12时55分
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最好再准备一份或申请法院调取
2 张文东律师 2013-08-27 21:37
你好,另行组成合议庭,且你所举证据应当重新再重新举证,如原件已举证,应当到市中级法院将证据复印,并加盖公章。
3 110网律师 2013-08-28 10:43
原审法官不能在审理,证据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