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纠纷 甲方2005年3月卖一套经济适用房,几天后甲方又买了一套老经济适用楼房,丙方要求甲方过户,因为甲方卖的那套房子六年来一直没过户,甲方一直请求乙方房子过户,乙方种种理由没过户,在此期间甲方买的楼房拆迁,丙方以甲方过不了户为由毁约合同,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这都是乙方造成的,甲方能提出对乙方解除合同吗?经济适用房每人只有一套,如果乙方把甲方房子过户了,甲方把丙方房子过户了,就没这个房屋纠纷了,请问律师甲方该怎么办??急急急
2010-08-31 12:34 547967……(甘肃)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8-31 13:25
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