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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抵押合同丢失与银行发生纠纷
放贷抵押合同丢失与银行发生纠纷 您好,我于10年前贷款购房并提前还完放贷,但当时未到房地局更换房产证导致房产证上有按揭。如今我需要更换房产证,咨询房地局被告知需要抵押合同登记号,可我已丢失当时的合同。房地局让我咨询当时贷款银行,与银行交涉近半年,百般推脱,从开始不予受理认为不是他们业务范围内到现在答应去库里掉资料,到今日,银行工作人员改口说银行只是帮忙因丢失合同是我的过错,并声称合同只留底5年遍销毁。我伪托银行查找我当时的贷款存折却被告知因是10年前明细没有入电脑库,已无从查证。如今我不能去房地局更换房产证,导致我无法卖房已造成经济损失。整个与银行交涉过程中,其支行员工态度恶略,效率低下,一副我求银行办事的口吻,请问如今我应该怎么办?
2013-08-26 23:44 Lukame……(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3年08月27日 00时22分
建议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向银监会投诉该银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27 09:05
要是你是否有还款的证明材料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27 10:11
去房管局去查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27 11:49
应该有担保的,去担保公司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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