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交警的民警个人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方车辆在广西兴安县境内正常行驶时,与一辆从后方超车的车辆发生摩擦,该超车为一私车,车主为当地交警队民警;事后交警将全部事故责任认定给我方,并在第一次要价3万,第二次要价4万,第三次要价4万5千;我方车辆购买了全额保险,保险公司认定应该理赔1万5千元左右;
2009-01-22 14:18 yangch……(湖南-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1月22日 14时27分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赔偿金额。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22 14:30
可以诉讼解决。
3 孙新律师 2009-01-28 10:23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