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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争取有效权益
交通事故如何争取有效权益 我是个建筑工人,去看的四月份在本市干活钢筋工,上了三四天的班,早上上班带自己的代班长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事后工人都不干了,还是经劳动局要的工次给了一半。我现在整一年了,刚做完二次手术,我现在是左锁骨中段有点粉碎性骨折,肋骨折一根,左脸部太阳穴下有近一平方厘米的疤,额下有近三厘米长的疤,当时头脑有衍血,没事了。当时的事故认定为我超大车,认定我为负主要责任,我所带的人没有责任只是擦伤,对方只是车擦伤没事。
  我也记不清了,对方三轮小路口左拐,我直行被挂刮,
   我想问我现在够不够评伤残,还有能不能主张公伤,我和干活那家不熟,都只是干活三四天,出事后其他人也就干了八天就不干了,对方很不满,是中铁十九局铁路桥的活。
2010-04-19 11:03 walyue……(辽宁-辽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4月22日 22时25分
本律师提示您,您工作了3-4天,没有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只能构成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您也可以换个角度,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向对方车辆的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在交强险范围内也是先行垫付,在超出限额后才按责任比例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后,再考虑雇佣人身损害赔偿。因交通事故中,被告车主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力都比较好,会更有效的帮助你取得合法权益。本案涉及的专业知识过多,建议您聘请一位律师,尽最大权限帮您取得更多的合理的赔偿款。
2 110网律师  2010-04-19 18:48
你这个属于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算不上工伤。
你可以追究对方肇事车辆责任,要求赔偿。
以你对伤情的描述,可以评定伤残。
如需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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